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 2021—021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
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姜长龙先生主持,应到
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监事会对董事 2020 年度履职评价报告(非表决事项)
3、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在 2019 年度出现高额亏损,2019 年末公司合
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72,918,639.03 元。2020 年度,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82,943,910.2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189,974,728.81 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61,707,912.2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777,946,218.11 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9,654,130.32 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23号《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
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关于 2021 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并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1-024 号《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2021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25号《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1-026 号《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该 专 项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27号《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董事会决议事项第 1、4、5、6、7、9、10、11、13、14 项,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