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 2020-054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9 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84,737,184.46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272,918,639.03 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1,730,125,274.1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47,820,944.00 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77,946,218.11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及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为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利润分配应达到的条件之一是“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公司 2019 年度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2020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情况
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19 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