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2018-028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出售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3
月28日起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和《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3、024、025、026)。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初步拟定的方案为: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企业,交易对方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拟出售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所持有的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标的资产所处行业为板材加工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聘请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浩天安理律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相关中介机构已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规模较大,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预计无法在原预计时间内完成且具体交易方案仍在论证过程中。因此,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预计自2018年4月28日起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