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 2012-035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临时提案: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提议,将《关于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00 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五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毛陈居先生
6、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1
7、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5,934,92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6.999
8、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现任董
事 11 人,出席 9 人(董事长柏广新先生、独立董事李凤日先生
因公出差未出席);公司现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董事会秘书、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弃权
议案 赞成比例 反对 反对比例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比例
序号 (%) 票数 (%) 票数 (%) 通过
关于签订《森林资源采伐权租赁补充
1 1,700 100 0 0 0 0 是
协议(二)》的议案
2 145,934,926 100 0 0 0 0 是
关于新增银行借款规模的议案
关于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
3 145,934,926 100 0 0 0 0 是
贷款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