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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88 沪市 兖矿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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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董事会获得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兖矿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董事会获得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4-039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董事会获得回购 H 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和市场情况,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在相关授权期间适时决定回购不超过有关决议案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H股总额 10%的 H 股股份。若公司董事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 H 股股份或作为库存股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
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
      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 949 号

  收件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郭翼飞

  邮政编码:273500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537-5383311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0537-5384231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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