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4-029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获得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2014年5月14
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和2014年度第一次A股及H股类别
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和市
场情况,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的情况下,在相关授权期间适时决定回购不超过有关决议案通过
之日公司已发行H股总额10%的H股股份。若公司董事会行使上述
一般性授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H股股份,公
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
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
文件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
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
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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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
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
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
收件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马加平
邮政编码:273500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⒉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537-5937036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0537-5384231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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