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应到监事 3 人,实到董事 7 人、
实到监事 3 人,全体董事、监事投票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0 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
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募集资金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
总额
1 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项 18,590.91 17,914.10
目
水务工程建 2 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3,741.39 3,741.39
设项目 3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23,402.27 22,835.00
4 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10,436.00 10,436.00
5 荣县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2,974.88 2,261.01
6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11,619.37 8,001.75
1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其他项目 2 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3 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合 计 100,764.82 95,189.25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7 年 3 月 2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
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在上海市签订了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2017 年 7 月 5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南江家源与上
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四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
集资金变更投向,投资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 6,736万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实施终止并将相应募集资金共计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使用。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用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
投资总额 金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1 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项 17,914.10 17,914.10 16,863.91
目
水务工程 2 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3,741.39 3,741.39 185.21
建设项目 3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22,835.00 22,835.00 12,912.47
4 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10,436.00 3,700.00 999.21
5 荣县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2,261.01 2,261.01 2,261.03
6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8,001.75 14,737.75 11,909.06
1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9,149.98 19,150.64
其他项目 2 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0.00 0.00
3 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0.00 0.00
合 计 95,189.25 94,339.23 64,281.53
三、 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拟投资总额 23,980.49 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22,835.00 万元。本项目
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由公司控股孙公司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门供水”)实施的汉中市石门水厂技改工程(以下简称“A 部分”),总投资 10,534.27 万元;二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自来水”)实施的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以下简称“B 部分”),总投资 12,867.77 万元。
在项目实施期间 A 部分因建设内容增加、建设标准提升以及建筑材料成本、人工费上涨导致投资总额增加,B 部分因政府拆迁交地期较长,仍处于地质勘探阶段以及因政府规划调整,减少部分管网建设,导致
剩余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 B 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 3,762.77 万元转投到 A 部分以补充其资金缺口。
1、A 部分原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 A 部分拟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如下:
项目 拟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一、建设投资 14,696.15 14,124.72
其中:1、建筑工程 3,481.65 3,346.35
2、设备购置 4,483.83 4,309.45
3、安装工程 5,984.13 5,751.41
4、工程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