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13 年 4 月)》的相关规定,现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1,892,3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9,550,310.90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
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3,758.65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61,936.62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为30,183.67 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此外,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孙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6,768.10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3 年 4 月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2017 年 3 月 2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在上海市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
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30,183.67 万元(含
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期末金额 备注
(万元)
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 50131000587411850 25,150.86 注 1
份有限公司 行
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15380875955580 5,032.81 注 2
份有限公司 海分行营业部
注 1: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公司在上海农商银
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户及募集专户作同步迁移,迁移后开户地址、账户名称、账号均保持不变,同时,根
据公司、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于 2017 年 3 月 2 日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承接上述协议约定的、原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责任。
注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开立,该专户内资金
仅能专项用于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且本专项资金所投该项目的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整,但用于支付有关银行结算费用的除外,该行具备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职能。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申万宏源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2017 年 7 月 5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8 月 7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与上海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孙公司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余额为 6,768.10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到账时间 到账金额 期末余额 备注
(注 1) (万元) (万元)
汉中市国中自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17 年 5
1 来水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汉中 2606050229022152357 月 3,700.50 3,549.13
中山街支行
汉中市石门供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20 年 8
2 水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汉中 2606050229022152481 月 12,110.38 110.60
中山街支行
国中(秦皇 中国建设银行股 2020 年 8
3 岛)污水处理 份有限公司秦皇 13050163860800000520 月 16,864.26 5.40
有限公司 岛文化路支行
南江县国中家 中国建设银行股 2018 年 12
4 源水务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北京 11050171520000000482 月 3,029.75 - 注 2
司 百子湾路支行
南江县国中家 上海农商银行延 2020 年 9
5 源水务有限公 安西路支行 50131000817007507 月 2,197.23 211.78 注 3
司
6 牙克石市国中 上海农商银行延 50131000616915075 2017 年 7 3,700.00 2,891.19
水务有限公司 安西路支行 月
合 计 41,602.12 6,768.10
注 1:到账时间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最后一笔资金的到账日期,到账金额为累计到账金额。
注 2: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募集资金原承诺投资额已按规定及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9元,销户时该余额已转至项目实施主体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家源”)基本账户。2020年 4 月 21 日,南江家源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注 3:鉴于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下属公司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江家源”)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简称“上
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南江家源与上海农商银行
延安西路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四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2020 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资金 报酬确 年化 实际收益 实际收益或
公司名称 受托人 委托理财类型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来源 定方式 收益率 或损失 损失 实际收回情况
(含税) (不含税)
中国工商银行股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 2020 年 1 2020 年 2 闲 置 募 保 本 浮
汉中自来水 份有限公司汉中 人 35 天稳利人民 3,500.00 月 3 日 月 7 日 集资金 动收益 2.70% 9.06 8.55 已赎回
中山街支行 币理财
中国工商银行股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 2020 年 2 2020 年 3 闲 置 募 保 本 浮
汉中自来水 份有限公司汉中 人 35 天稳利人民 3,500.00 月 11 日 月 17 日 集资金 动收益 2.70% 9.06 8.55 已赎回
中山街支行 币理财
中国工商银行股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 2020 年 5 2020 年 6 闲 置 募 保 本 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