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原募投项目之间的资金变更,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原项目名称: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
新项目名称:汉中市石门水厂技改工程,投资总金额为 14,875.49 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3,762.77 万元
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将从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移到汉中市石门供水
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里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0 年下半年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截止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
投资总额 金金额
1 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18,590.91 17,914.10 16,849.18
2 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3,741.39 3,741.39 185.21
水务工程 3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23,402.27 22,835.00 10,548.31
建设项目 4 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10,436.00 10,436.00 999.18
5 荣县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2,974.88 2,261.01 2,261.03
6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11,619.37 8,001.75 8,005.69
1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19,150.51
其他项目 2 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5,000.00
3 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0.00
合 计 100,764.82 95,189.25 62,999.11
注:上述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银行手续费。
其中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投资总额 23,402.27 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22,835.00 万元。本项目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由公司控股孙公司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门供水”)实施的汉中市石门水厂技改工程(以下简称“A 部分”),总投资 10,534.27 万元;二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自来水”)实施的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以下简称“B 部分”),总投资 12,867.77 万元。
目前 A 部分已基本建成并完成初步结算,募集资金 10,534.27 万元已全部投入完毕。A 部分因建设内容
增加、建设标准提升以及建筑材料成本、人工费上涨导致投资总额增加4,341.22万元,实际投资额为14,875.49万元。B 部分因政府拆迁交地期较长,仍处于地质勘探阶段,截至目前累计投入金额 70 万元。B 部分现因政府规划调整,减少部分管网建设,预计剩余募集资金 3,762.77 万元,占其计划总投资额的比例为 29.24%。
公司拟将 B 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 3,762.77 万元转投到 A 部分以补充其资金缺口。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
原募投项目之间的资金变更,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 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B 部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中自来水实施的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投资范围包括加压服务站及配水管网,加压服务站主要新建加压泵房及变配电室、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加氯间、综合办公楼、机修间、车库仓库等生产性构筑物及建筑物,供水管网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及 PE 管。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投资比例(%)
一、建设投资 12,818.58 99.62
其中:1、建筑工程 2,755.30 21.41
2、设备购置 1,724.02 13.40
3、安装工程 5,312.39 41.28
4、工程其他费用 3,026.87 23.52
二、铺底流动资金 49.20 0.38
三、总投资 12,867.77 100.00
2015 年 11 月 18 日,汉中市汉台区发展和改革局向汉中自来水下发《关于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汉区发改投资[2015]319 号),
同意该项目备案。2015 年 11 月 27 日,汉中市环境保护局汉台分局向汉中自来水下发《关于汉中市国中自
来水有限公司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汉区环批字[2015]113 号)指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同意按环评确定的地点、内容、规模建设”。
B 部分原计划于 2019 年建成,如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能有效改善汉中城区供水需求,缓解汉中
城区供水紧张的矛盾,同时,能够合理解决城市水源地保护与城市规划建设的矛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B 部分因政府拆迁交地期较长,仍处于地质勘探阶段,计划于 2020 年下半年建成。B 部分作为 A 部分
的配套设施其本身不产生效益。B 部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中自来水负责具体实施,截至目前实际投入 70万元,主要用于部分设计费的支付。B 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12,230.7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总部和汉中自来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拟定原项目的原因
原石门供水工程于 2004 年正式建成,设计规模日供水能力 9.8 万吨,当时水厂设计标准执行《生活饮
用水卫生标准》(GB5479-85)。随着汉中市城市的发展,原有供水能力已不能完全满足用水需求,尤其夏季高峰,已出现缺水情况,为扩大供水范围及提高经济效益,本项目拟对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供水工程进行改造,既可增加供水产能又可逐步关闭掉部分自来水井。随着汉中中心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总体发展规划,城区向北发展迅速,北城区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受制于地形高差 10.8-19.3 米的实际情况和当前供水设施布设情况,依靠现有的管网设施不能满足该区域用水的要求,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汉中市北城区的供水矛盾,必须新建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
2、原项目可行性发生的变化
B 部分投资范围包括加压服务站及配水管网,其中配水管网长度为 43 公里。因 2019 年 5 月 14 日汉中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心城区江北区域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分区域供水,保障中心城区用水需求,切实提升城市供水能力,汉中市兴汉新区(原兴元新区,2016 年更名)将独立自行供水,原兴汉新区内应由 B 部分实施建设的一部分配水管网由兴汉新区政府主导另行建设完成,该项目
只剩余约 4 公里的大口径管线及加压服务站的建设内容,导致 B 部分的预计总投资下浮 3,762.77 万元。
三、 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A 部分投资范围包括对现有石门水厂供水工程进行改造,使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按照石门水厂改造规模(9.8 万吨/日)新建泥处理设施;对已建输水管道进行检测、打压试验及维修,同时新建配套输水管道约 6.518 公里。具体内容包括:原已建水厂的新建、改建;11.65
公里 DN1200 输水管检测修复;6.518 公里入城管网建设。总投资额为 10,534.27 万元。A 部分现已基本建
成并完成初步结算,实际投资额为 14,875.49 万元,投资增加 4,341.22 万元。主要原因为原计划修补利用的混凝土输水管道受地震、累积沉降及修建高速公路影响已多处破损、脱落、老化,不符合现行自来水行业标准,采用非开挖管道不锈钢内衬修复技术修复输水管导致建造成本上升以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