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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4—122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东证莲花控股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 50,000 万元,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莲花控股”)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35,000 万元,出资占比 70.00%。

    本次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尚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有关机构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此外,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且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不能及时退出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发展,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培育和储备增长点,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莲花控股拟于近期与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专业投资机构,以下简称“东证资本”)签订《东证莲花控股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东证莲花控股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 5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 35,000 万元,出资占比70.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东证资本作为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的设立、募资投资、投后管理、项目退出以及清算等事宜。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515008378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36 楼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2 月 8 日

  经营范围: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
可开展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          100.00

                    合计                          400,000.00          100.00

  关联关系:东证资本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东证资本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PT2600031226。

  其他说明:东证资本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东证莲花控股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型

  3、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4、基金规模:50,000 万元。

  5、拟注册地址:以实际注册为准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7、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1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35,000.00  70.00%

  2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15,000.00  3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注:东证资本出资金额及比例按其最终决策为准,现不构成出资承诺。

    四、拟签订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于近日与东证资本正式签订《合伙协议》,对各方合作发起设立基金进行原则性约定,包括对合伙企业目标规模与出资安排、基金管理模式与决策机制、存续期与投资策略、收益分配与亏损承担等合作事项进行明确,但相关内容如与后续签署的合伙协议不一致的,以后续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合伙企业的具体情况及拟签署合伙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基金结构

  基金总规模为 5 亿元,其中东证资本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GP)认缴基金总规模的 30%,莲花控股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LP)认缴基金总规模的 70%。
  2、投资领域

  充分利用双方资源优势,共同挖掘具备投资价值的项目。

  3、产品期限

  本基金存续期 6 年,其中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3 年,在退出期内,普通合伙
人应尽可能将有限合伙企业对投资组合的投资全部变现。基金延长期 2 年,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

  4、管理模式

  合伙企业由东证资本作为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5、管理费用


  管理人东证资本收取管理费:投资期内,按实缴资金规模计提,原则上不超过基金已实缴金额的 1.8%/年;退出期内按尚未退出项目的剩余成本总额计提,费率为 1%/年;延长期不收费。

  6、基金收益分配

  (1)首先,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收回其实缴出资金额;

  (2)其次,如有剩余,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取得其实缴出资金额单利年化按分配时 1 年期 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收益(“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3)再次,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的 80%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东证资本享有。在本基金亏损及未达到计提基准时不计提超额收益。

  7、退出方式

  主要通过上市、协议转让、股东回购及产业并购等方式进行退出。

  8、投资决策机制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委会为基金唯一投资决策机构,投委会由 3 位成员组成,由普通合伙人东证资本委派 2 名委员,有限合伙人莲花控股委派 1 名委员,基金投资及退出决策需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后方可实行。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东证资本为东方证券的私募基金业务平台,其提供股权投资、并购重组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务,是一个专业资本运作平台。

  公司本次与东证资本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可以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优质资源、项目储备和专业能力,对与莲花控股产业相关的标的进行深度研究和梳理,挖掘与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协同性的优质早期项目进行孵
化,为公司培育和储备增长点,帮助公司更好完成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整体价值。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与东证资本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情况下适度参与的投资,并会根据具体投资项目的落地进度来分笔实缴基金的出资。对公司当前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基金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尚需完成相应决策程序及审批,具体合作内容以合作各方最终正式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尚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有关机构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且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不能及时退出等风险。

  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产业基金份额认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厚文先生为公司委派的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3、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