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4-121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标的及金额: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控股”或“公 司”)控股孙公司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紫星”或 “乙方”)拟于近期与上海 X 国企(以下简称“甲方”)签署《高性能算力服务 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 1545 PFLOPS(BFLOAT 16)高性能算力服务及算力运维服务,服务期限为五年,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55,536.01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合同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对公司的影响: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影响目前尚无法 测算,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 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风险提示:自本合同项下每一批次《服务开通单》所载明的算力服务根据
《服务开通单》验收标准成功开通之日起第 37 个月起,甲方有权提前 5 日向乙
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约时间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 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 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将可能产生合同无法正 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控股孙公司莲花紫星拟于近期与上海 X 国企签署《高性能算力服务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 1545 PFLOPS(BFLOAT 16)高性能算力服务及算力运维服务,服务期限为五年,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55,536.01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合同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莲花紫星向上海 X 国企提供 1545 PFLOPS(BFLOAT 16)高
性能算力服务及算力运维服务。
2、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 X 国企
2.住所:上海市徐汇区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上海 X 国企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5.与公司的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标的
1.1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本合同约定的算力相关服务具体内容为:
表 1 算力服务清单
单价(人民
产品/服务 计价单位 服务采购数量 服务期 币元 备注
名称 (上限) /PFLOPS/
月)
高性能算力 PFLOPS
服务 (BFLOAT 1545 PFLOPS 36 个月 9,553.4 第 1-3 年服
(第 1-3 16)/月 (BFLOAT 16) 务期
年)
高性能算力 PFLOPS 1545 PFLOPS 第 4-5 年服
服务 (BFLOAT (BFLOAT 16 ) 24 个月 647.25 务期
(第 4-5 16)/月
年)
高性能算力 PFLOPS 1545 PFLOPS 待补充合同 第 6 年服务
服务 (BFLOAT (BFLOAT 16 ) 12 个月 签署 期
(第 6 年) 16)/月
为上述高性
算力运维服 1 套,具体要求 能算力服务
务 套/月 见附件七 60 个月 - 的附加服
务,不另计
费
注:以上各项服务的月服务费结算上限为人民币 14,760,003.00 元/月,总服务费上限为人民币 555,360,138.00 元。
(二)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的整体服务期限为五年,以双方确认的实际业务开通时间之日起计算。
(三)费用及支付
3.1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详见本合同第 1.2 条表 1《算力服务清
单》,该等费用涵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包括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运行相关算力服务的设施设备的运维保障服务等)及各项杂费,为包干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的,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获得乙方提供的各项算力服务及相关运维服务。
4.2 在乙方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交纳服务费用。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和甲方要求、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及行业领先水平提供相关服务供甲方使用。
5.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用户日常维护事务电子邮箱授权书》进行服务业务日常维护事务授权;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算力服务常用运维人员登记表》进行常用运维人员登记,被授权且完成登记的人员有权代表乙方进行本合同范围内服务和产品的操作。如乙方人员变更应提前书面及时告知甲方,并另行出具授权书、完成相应登记。
(六)违约责任
6.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双方应当按照相关主管部门之要求,或有管辖权的法院发布的生效禁令,通知对方更正并暂时中断合作,直至对方整改至主管部门通过或违反一方提供充分之不侵权或不违法之证明后再恢复;如情节严重,或发生违规行为 3 次以上,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2 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第 37 个月起):自本合同项下每一批次
《服务开通单》所载明的算力服务根据《服务开通单》验收标准成功开通之日起第 37 个月起,甲方有权提前 5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向乙方结清并支付前期所有已发生的服务费用。自本合同项下每一批次《服务开通单》所载明的算力服务根据《服务开通单》验收标准成功开通之日起第 37 个月起至合同期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或中断已开通服务,否则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第九条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人民币8,000 万元作为违约金。
6.3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超过 30 日的,
每逾期支付一日,甲方应当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完成交付服务但甲方未完成支付对应的全部服务费用的 0.01%,作为逾期支付违约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影响目前尚无法测算,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且交易对方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推进公司智算业务发展,符合公司业务整体发展方向。
五、风险提示
自本合同项下每一批次《服务开通单》所载明的算力服务根据《服务开通单》验收标准成功开通之日起第 37 个月起,甲方有权提前 5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约时间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将可能产生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