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6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7 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及行权价格:174.07 万份,3.48 元/份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及授予价格:174.07 万股,1.74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莲 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 书。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确定 2024 年 7 月 22 日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4.07 万份股票期权及 174.07 万股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
为 3.48 元/份,授予价格为 1.74 元/股。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
(二)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数量等情况与已披露拟授予数量的内容一致,不存在 差异。
(三)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7 月 22 日
2、授予数量:174.07 万份
3、授予人数:22 人
4、行权价格:3.48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 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计划公告
数量 (万份) 授予股票期权 日股本总额的
总数的比例 比例
1 曾彦硕 董事、高级副总裁 25.00 2.58% 0.01%
2 陆金鑫 董事会秘书 20.00 2.06% 0.01%
小计 45.00 4.64% 0.03%
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20人) 129.07 13.32% 0.07%
合计 174.07 17.96% 0.1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 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 成。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7 月 22 日
2、授予数量:174.07 万股
3、授予人数:22 人
4、授予价格:1.74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 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 占本计划公
票数量(万股) 划授予限制 告日股本总
性股票总数 额的比例
的比例
1 曾彦硕 董事、高级副总裁 25.00 2.58% 0.01%
2 陆金鑫 董事会秘书 20.00 2.06% 0.01%
小计 45.00 4.64% 0.03%
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20人) 129.07 13.32% 0.07%
合计 174.07 17.96% 0.1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 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 成。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安排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行
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 月、24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50%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50%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 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 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以2022年度现有主营业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度现有主营业
务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触发值:年度目标值的60%)
B:以2022年度现有主营业务的营业利润为基数,2024年度现有主营业务
的营业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触发值:年度目标值的60%)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以2022年度现有主营业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度现有主营业
务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触发值:年度目标值的60%)
B:以2022年度现有主营业务的营业利润为基数,2025年度现有主营业务
的营业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触发值:年度目标值的60%)
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与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挂钩如下:
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高于目标值 100%
“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100%”与“
低于目标值,高于触发值 实际营业利润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目标*100%”的较高
值
低于触发值 0
注:上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营业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营业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未达成上述考核指标,该类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