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函【2023】3306 号
关于对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签订采购合同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公司提交了全资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拟向新华三采购算力服务器,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6.93 亿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司主营业务为食品与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采购合同所涉算力服务器及配套设备属于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具有协同性,公司前期也无相关业务经验。根据前期公告,公司
全资子公司杭州莲花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新成立
公司,成立时间短,暂无实质性业务开展。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对新业务已实际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人员安排、技术开发或外购安排及推进情况、新业务是否涉及行政审批及相关进度、公司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运营资质、是否已与意向客户签署意向合同;(2)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公司在开展新业务的初期阶段进行大额采购的主要考虑,本次采购事项决策是否审慎、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二、本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器单价为 210 万元,合同总价为 6.93
亿元。2023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货币资金为 13.8 亿元,其中5.9 亿元为募集资金,受限资金 7.7 亿元,公司可用流动资金仅约2000 万元,规模有限,本次采购金额较大,远超可用资金规模。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采购资金的安排统筹情况,包括资金来源初步安排,目前是否存在资金提供意向方,与资金提供意向方的洽谈情况等;(2)结合相关筹资计划实施完毕以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利息费用、偿债能力等,说明公司筹资安排是否具有可实现性,是否存在因资金不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
三、本次采购金额较大,且涉及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新业务,公司本次交易未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请公司补充披露:(1)采购事项的具体决策过程,包括决策各个环节的时间、决策内容和各环节负责人;(2)结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说明本次采购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依据,相关决策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四、公司近期股价波动幅度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 6 个月至今增持及减持情况;(2)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6个月的减持计划;(3)请公司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近期股票交易情况,并向我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供交易核查。
请你公司在收到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5 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