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2—014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和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和存
款产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和存款产品等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和存款产品等。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与此同时,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和存款产品等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形。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