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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86 沪市 莲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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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86:*ST莲花关于签订借款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8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ST 莲花        公告编号:2019—090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借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1 月 28 日,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
康”或“公司”)、公司管理人与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莲泰投资”)等签署《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莲泰投资承诺,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协助莲花健康通过融资贷款的方式筹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管理人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暨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

  2019 年 12 月 16 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周口中院”)
作出(2019)豫 16 破 7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莲花健康《重整计划》,终止莲花健康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莲泰投资承诺,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协助莲花健康通过融资贷款的方式筹集 260,000,000.00 元偿债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及同日披露的《重整计划》。

  根据《投资框架协议》及《重整计划》的规定,2019 年 12 月 27 日,莲花
健康分别与莲泰投资、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厚资产”)签订了《借款合同》,由莲泰投资、国厚资产分别向莲花健康提供重整融资款人民币 165,000,000.00 元、95,000,000.00 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莲泰投资基本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蚌埠全瑞商贸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于腾)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电子产业园综合楼 3 楼 322 室

  (二)国厚资产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厚文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和金寨路交口国厚大厦 47 楼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与莲泰投资签订的《借款合同》

  出借人: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借款人: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整融资款金额:莲泰投资向借款人提供重整融资款为人民币165,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伍佰万元整)。

  2、重整融资款用途:重整融资款将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用于向莲花健康债权人清偿债务。

  3、重整融资款借款期限:重整融资款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放款日起计算。
  4、重整融资款借款期限内,重整融资款利率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的报价利率(LPR)执行。

  5、重整融资款发放:莲泰投资应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
将重整融资款依法支付至管理人账户。莲泰投资将相关资金支付至管理人账户之日,即为该部分重整融资款的放款日。

  (二)与国厚资产签订的《借款合同》

  出借人: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整融资款金额:国厚资产向借款人提供重整融资款为人民币95,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玖仟伍佰万元整)。

  2、重整融资款用途:重整融资款将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用于向莲花健康债权人清偿债务。

  3、重整融资款借款期限:重整融资款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放款日起计算。
  4、重整融资款借款期限内,重整融资款利率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的报价利率(LPR)执行。

  5、重整融资款发放:借款合同项下的 79,461,945.05 元重整融资款,鉴于国
厚资产根据《重整计划》的清偿安排将在莲花健康重整执行程序中获得79,461,945.05 元清偿分配款,双方同意,国厚资产直接将该清偿分配款转为重整融资款。国厚资产向莲花健康、莲花健康管理人出具相关清偿分配款清偿完毕的函等书面证明材料之日即为该部分重整融资款的放款日。借款合同项下的
15,538,054.95 元重整融资款,国厚资产应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至管理人
账户。国厚资产向管理人账户支付款项之日即为该部分重整融资款的放款日。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因 2017 年、2018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14.1.1 条第(一)、(二)项以及 14.1.3 条的规定,若公司 2019 年度经审
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 2019 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14.3.1 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2、根据《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五)款的规定,若公司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 12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或者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八)款的规定,公司股东数量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 20 个交易日和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均低于 2,000 人,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周口中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十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避免连续亏损,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1、《借款合同》(签订主体:莲泰投资、莲花健康)

  2、《借款合同》(签订主体:国厚资产、莲花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