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9-05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9)第110ZA3268号《审计报告》,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529,000.33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52,900.03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538,111.91元后,减去2018年派发的2017年度红利14,245,303.13元,公司201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868,909.08元。
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08,760,8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7,806,628.91元,派送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意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08,760,8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35元(含税),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金分红水平合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
中小股东以及公众投资者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董事会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红利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预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