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 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972,020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3 年 5 月 4
日-2024 年 2 月 19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开始进行自主行权。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0 股,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行权有效期届满止,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累计行权且
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0 股,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是 972,020 份,未行权股票期权从 2024 年 2
月 20 日起失效,公司将依法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 972,020 份。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结果: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963.8857 万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3 年 6
月 18 日-2024 年 6 月 17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于 2023 年 6 月 18 日起开始进行自主行
权。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2024 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2,927,984 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
行权期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13,492,339 股,占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45.52%。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1、2019 年 4 月 23 日,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 48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0,216.8977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3.35 元/股,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6 月 18 日。
2、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0.5569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为 27.68 元/股,预留授予日为 2020 年 2 月 20 日。
(三)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1、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
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实
施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的 2018 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
整的计算方式,自 2019 年 6 月 6 日起,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由 13.70 元/股调整为:P=P0-v=13.35 元/股。
2、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原激励对象 1 人离职,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90 人调整为 189 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0.5569 万份调整为 367.7777 万份。
3、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 3 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83
人调整为 480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0,216.8977 万份调整为 10,196.3977 万份,注
销 20.5 万份。
4、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的 2019 年年度
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3.35 元/股调整为 12.95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7.68 元/股调整为 27.28 元/股。
5、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 1 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80 人调整为 479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0,196.3977 万份调整为 10,146.3977 万
份,注销 50 万份。
6、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 10 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89 人调整为 179 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67.7777 万份调整为 347.3185 万份,注销
20.4592 万份。
7、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的 2020 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由 12.95 元/股调整为 12.55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7.28 元
/股调整为 26.88 元/股。
8、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 6 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79 人调整为 473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至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 8,624.4427 万份调整为8,579.1808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46.3977万份调整为10,101.1358万份,注销 45.2619 万份。
9、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
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19 日)已到期,对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 179 名(含 1 名当期
未完全行权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1,385,567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0、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 5 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79 人调整为 174 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至第三个
行权期的数量由 208.3918 万份调整为 202.0250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47.3185
万份调整为 340.9517 万份,注销 6.3668 万份。
11、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的 2021 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2.55 元/股调整为 11.95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6.88 元/股调整为 26.28 元/股。
12、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 7 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73 人调整为 466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至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 6,055.8906 万份
调整为 6,003.6066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0,101.1358 万份调整为 10,048.8518
万份,注销 52.2840 万份。
13、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
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19 日止)已到期,对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 174 名激励对象所
持共计 1,010,125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4、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