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 佳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08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1,338,278.34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8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17%。
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2023年公司实际情形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