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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专项意见

公告日期:202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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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发表如下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均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和第 9.8.6 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独立董事:钟庆全、朱华友、刘风景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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