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 佳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20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公告》,公司
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92022004 号)。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
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23]3号)。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3]4 号),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触及《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
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所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2、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
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92022004 号)。2023 年 3 月
30日,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23]3
号)。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3]4 号),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若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所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具体情形如下: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
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
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 √
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三、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
若公司股票出现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自披露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4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触及上述表格所列《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四、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1);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3-006);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7);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
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1);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12);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
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7)。
本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五、其他事项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计披露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信息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3〕5 号)要求,公司将在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