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编号:临2007-031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设备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的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福建佳通")拟向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出售斜交胎生产的相关设备,交易总金额为1650.73万元。
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为受本公司主要投资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均参加了会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投票并通过了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主要投资者控制的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法定代表人:吴福元。公司主营业务为设计、生产、以轮胎、橡胶机械为主的成套设备及其单机、零配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此次出售的设备主要包括25台硫化机、3套成型机和3台制层机,设备原值3205.54万元。截止2007年6月30日,上述设备在福建佳通账面净值为1601.11万元。经北京德祥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重置成本法评估,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650.73万元,增值额为49.62万元,增值率为3.10%。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经与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协商,双方设备交易定价参照评估价值,交易定价为1650.73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福建佳通已不再计划生产斜交胎,此次交易的斜交胎生产设备相对技术含量低,设备转型困难,无法满足福建佳通子午胎生产需要。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可盘活公司资产,并为福建佳通未来新增产能提供厂房空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福建佳通此次拟与关联方发生的设备买卖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之独立意见
4、北京德祥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京德评报字(2007)第072号《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