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 2022-04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542.5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实施情况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瑞茂通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栏对激励对象名
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瑞茂通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瑞茂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授予登记手续,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因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实施完毕,公司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5.48 元/股调整至 5.43 元/股。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1 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40 万份。本次注销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由 60 人调整为 59
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225 万份调整至 7,08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审议时间 审议会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原因
第八届董事 股票期权激励 股票期权激励 1 名激励对象因离
2022 年 4 会第五次会 对象为 60 人, 对象由 60 人 职而不再具备激
月 27 日 议、第八届 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为 59 人, 励对象资格,注销
监事会第四 为 7,225 万 股票期权数量 其已获授但尚未
次会议 份,行权价格 由 7,225 万份 行权的股票期权
为 5.48 元/股 调整至 7,085 合计 140 万份;同
万份,行权价 时公司 2020 年度
格由 5.48 元/ 利润分配事项实
股调整至5.43 施完毕,相应调整
元/股 行权价格。
二、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安排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24 个月内分二期行权。
授予的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
月,即等待期自 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2022 年 5 月 21 日为非
交易日,实际第一个行权期的首个行权日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
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
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i.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ii.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iii.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iv.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v.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i.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ii.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iii.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行权条件。
iv.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v.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vi.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i.第一个行权期: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1 年较 2020 年净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利润 819,367,963.92
ii.第二个行权期: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较 2020 年净 元人民币,较 2020 年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80% 净利润增长 422.49%
满足行权条件。
4、个人业绩考核指标要求: 个人层面业绩成就情
根据公司制定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况:
考核管理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59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四档。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时,才 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
能全额行权当期激励股份。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上结果,满足行权条
则取消当期行权资格,其授予的当期期权由公司注销。 件。
综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59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
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50%,即 59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共计 3,542.5 万份,自 2022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20 日可进行第
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