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 2020-019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
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270003 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度共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3,361,034.2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订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2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16,477,46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4,010,250.61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00%。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本次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时,充分考虑了行业现状及特点、公司发展情况及趋势,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1、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