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6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在原修改的章程中增加“职工董事”的相关内容,需要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九十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第九十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未满董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未满董
事的更换,除董事本人提出辞职或 事的更换,除董事本人提出辞职或
无法担任董事的情形外,公司每年 无法担任董事的情形外,公司每年
改 选 比 例 不超 过 董事 总 人 数 的 改选比例不超过董事总人数的
1/3。 1/3。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董事会设1名职工董事,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直接进入董事会。
2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 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
一名。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得 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名。董事会
低于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
除修改上述修改条款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增加“职工董事”的事项将连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22-004号)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