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 黑化 公告编号:临 2011-028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翔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新增股份
换股吸收合并翔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鹭石化”,本公
司换股吸收合并翔鹭石化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
并完成后,翔鹭石化将注销法人资格,翔鹭石化的全部资产、负债、
业务和人员等,均将由吸收合并后的本公司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已于 2011 年 6 月 1 日经本公司 201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核准后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
司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担保人为【中国
化工集团公司】。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
请持债权资料到本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联系人:张连增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向阳大街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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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
地址: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向阳大街 2 号
联系人:张连增
邮编:161041
3.以传真方式申报
请在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将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
号码:
传真号码:0452-6884895
联系电话:0452-8927290
联系人:张连增
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
内通知本公司,逾期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与本公司的权利义务将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
后的存续公司承继。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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