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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公告日期: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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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二○二四年九月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在召集并召开股东大会的过程中,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参会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并由主持人安
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最好不超过 5 分钟,发言内容限定为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内容,发言应言简意赅。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准确填写表决票。

  七、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应按照填票规则进行表决票的填写,不作任何符号视为弃权,不按规定作符号的视为弃权。

  八、本次会议在网络投票完毕后,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投票情况合并统计计算最终表决结果。

  九、参会须知仅适用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15:00 - 9 月 13 日 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新基地 304 会议室
会议议程:

  1、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股东发表意见,回答股东提问

  3、投票表决

  4、宣布表决结果

  5、宣读并审议股东大会决议

  6、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7、参会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2024 年 9 月 13 日
东安动力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请审议。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 2023 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积极实现一年多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分红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02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24,400.83 元(其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份
4,360,493 股 正 在 办 理 回 购 注 销 , 不 参 与 本 次 分 红 ), 剩 余
1,199,923,856.50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 2024 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东安动力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请审议。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与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度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月 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东安动力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请审议。

  目前,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监事补选,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提名刘志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志岩先生:1967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
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审计部副主任、审计部主任,审计与风险部主任、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兵器装备集团巡视员、高级专务,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兵器装备集团资深专务,中国长安、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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