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2-049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派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比例。以截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的总股本 475,783,900
股计算,可参与分配股本为 475,783,900 股,每股分配比例调整为27,262,720 元/475,783,900 股=0.0573 元/股(含税、四舍五入)。
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和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和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 2021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9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62,08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 27,262,720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0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派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公司股权激励授予情况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八届五次监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向 2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70.39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临 2022-028、临 2022-029、临2022-030)。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46,208 万股增加至
47,578.39 万股,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临2022-039)。
三、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说明
根据前述情况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公司 2021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0.573 元(含税、四舍
五入)现金红利。以截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的总股本 475,783,900 股
计算,可参与分配股本为 475,783,900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262,417.47 元(含税),占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前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派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详情见公司后续发布的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