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53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贵金属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贵金属市场情况,拟继续出售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用铑粉或铂铑合金,截至公告日,累计交易金额 42,634.02 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出售部分闲置的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用铑粉或铂铑合金。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出售铑粉和铂铑合金约 131.66kg,实现利润 33,468.64 万元(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时,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贵金属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根据贵金属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出售闲置的铑粉或铂铑合金(包含已出售的131.66kg),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1、交易对方一
(1)企业名称:上海锦瑭联金属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1 号 3108 室、3116
室
(4)法定代表人:曹铁柱
(5)注册资本:7,000 万元
(6)成立时间:2016 年 6 月 23 日
(7)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钢材、矿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银饰品、工艺品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
2、交易对方二
(1)企业名称:宁波锦瑭联金属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海光楼 D 座 407-4 室(住所申报承诺
试点区)
(4)法定代表人:郭琪丰
(5)注册资本:2,000 万元
(6)成立时间:2020 年 6 月 15 日
(7)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交易对方三
(1)企业名称:上海誉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镇康桥东路 1 号 1 号楼 3 层
(4)法定代表人:黄彩香
(5)注册资本:3,000 万元
(6)成立时间:2008 年 7 月 29 日
(7)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
4、交易对方四
(1)企业名称:成都荣锦天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 595 号 4 栋 21 楼 7 号
(4)法定代表人:裴芸志
(5)注册资本:3,030.5 万元
(6)成立时间:2017 年 11 月 28 日
(7)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批发、零售:金银首饰、珠宝翡翠首饰、玉器、工艺美术品、金属制品;再生物资回收。
(二)上述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名称:铑粉或铂铑合金
2、交易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情况说明
交易标的为公司合法持有,权属清晰且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交易标的加工成漏板后,可用于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设备中,由于漏板加工技术工艺改进,漏板中的铑含量逐渐降低,部分铑粉或铂铑合金拟进行出售。
5、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本次出售部分贵金属资产形成的收益最终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协商一致,按照市场原则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贵金属账户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1、卖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买方:上海锦瑭联金属有限公司、宁波锦瑭联金属有限公司、上海誉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成都荣锦天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42,634.02 万元。
4、发货方式:买方自提
由于交易内容涉及公司的商业机密,公司已申请豁免披露。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的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盘活资产,进一步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促进玻纤业务的持续发展并稳步提升盈利能力,可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