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整体出让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巨石九江工厂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9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将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巨石九江工厂(简称巨石九江工厂)整体出让给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200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0月18日表决通过了该议案。现将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2002年12月10日,巨石九江工厂有关所有者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公司不再是巨石九江工厂的所有权人。2002年12月17日,公司和受让方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署《资产交接确认书》,双方确认,公司已向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移交了公司持有的巨石九江工厂的全部文件和巨石九江工厂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支付了购买巨石九江工厂的价款,涉及巨石九江工厂的资产交接已经完成。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20日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整体出让
中新集团南京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7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将中新集团南京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南京新材)整体出让给南京天雷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天雷)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200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8月10日表决通过了该议案。现将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2002年11月14日,南京新材有关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公司不再是南京新材的出资方。2002年12月19日,公司和受让方南京天雷正式签署《资产交接确认书》,双方确认,公司已向南京天雷移交了公司持有的行使所有者权利所必要的全部文件和南京新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涉及南京新材的资产交接已经完成。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20日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让
南京金榜佰业贸易有限公司80%股权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9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所持南京金榜佰业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金榜佰业)80%股权出让给南京金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榜房地产)的议案。现将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2002年11月25日,金榜佰业有关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公司不再是金榜佰业的出资方。2002年12月20日,公司和受让方金榜房地产正式签署《资产交接确认书》,双方确认,公司已向金榜房地产移交了公司持有的行使股东权利所必要的全部文件,涉及金榜佰业的资产交接已经完成。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20日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完善中外合资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及存续中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2年4月28日,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和完善中外合资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巨石公司)设立及存续中不规范行为的议案。董事会决议已在2002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聘请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巨石公司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计算2001年6月30日净资产评估值及评估增值,以确定中国化建出资后的应收款额。根据京都评报字(2002)第035号《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巨石公司在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39,917,224.43元,以此计算出2001年6月30日评估增值为8,571,244.44元,从而重新确定公司出资后对巨石公司的应收款额为96,433,579.65元(含评估增值8,571,244.44元,不含应收巨石公司2001年上半年利润)。上述评估结果已得到巨石公司董事会的确认,公司和巨石公司并于2002年8月18日签订《评估结果及往来帐项调整确认书》,对上述评估结果和有关帐项调整进行了确认。
巨石公司已办理完毕有关政府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恢复了公司在巨石公司持有的56.51%的股权比例。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