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18-003
债券代码:122327 债券简称:13卧龙债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
748万份。股票期权493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2,514.75万
股的0.68%,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444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
的90.06%,预留股票期权49万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9.94%;限
制性股票25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2,514.75万股的0.3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地产”、“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1999年4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72,514.746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嫣妮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技术咨询与服务,建筑工程、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施工,物业管理。
(二)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4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1,402,982,637.54 1,530,017,318.89 1,943,477,804.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743,591.02 60,405,167.70 259,998,293.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9,653,963.29 53,468,455.57 250,309,651.15
总资产 4,114,926,995.68 4,401,769,544.07 4,451,084,059.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674,849,038.30 1,630,362,820.28 1,606,215,025.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13 0.0833 0.35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13 0.0833 0.35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98 0.0737 0.34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9 3.73 16.58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2 3.3 15.96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股权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
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748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2,514.75万股的1.03%,其
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为699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93.45%,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2,514.75万股的0.96%;预留49万份,占本
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6.55%,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72,514.75万股的0.07%。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
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核心人员(管理、技术、业务)。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62人,截至2018年1月15日,激励对象占公
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为12.13%。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姓名 职位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 占本计划公告
数量(万份) 期权总数的比例 日总股本比例
核心人员(管理、技术、业务)(共 444 90.06% 0.61%
46人)
预留 49 9.94% 0.07%
合计 493 100.00% 0.68%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获授的限制 占本计划拟授予 占本计划公告
姓名 职位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数 日总股本比例
(万股) 的比例
倪宇泰 董事 25.00 9.80% 0.034%
马亚军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8.00 7.06% 0.025%
核心人员(管理、技术、业务) 212.00 83.14% 0.292%
(共14人)
合计16人 255.00 100.00% 0.35%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四)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六)若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39元/份。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
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6.39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根据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确定: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6.39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6.32元。
3、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根据下列价格较高者确定:
(1)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20元/股。
2、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