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0—046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9 月28 日以书面传真、电
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 年10 月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
加会议董事9 人,实际参加董事9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铺的议
案》。董事陈建成、范志龙、王彩萍在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董事
王希全在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高管职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五名
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同意控股子公司上虞市卧龙天香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
天香西园”)与上虞市信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最终母公司卧龙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公司,占该公司20.5%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长在该公司担
任董事长职务。)、邱跃先生(为公司最终母公司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分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卧龙天香西园5 号楼一间商铺,建筑面积共
2269.43 平方米,以总价人民币28,186,321 元出售给上虞市信融小额贷款股份有
限公司;将卧龙天香西园5 号楼两间商铺,建筑面积共627.24 平方米,以总价人
民币7,994,354 元出售给邱跃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0-047 公告)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0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