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需要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
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 旨:以客户为中心,依法经营,不
2 求,依法经营,科学管理,不断提 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
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全体股 体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回报。
东获得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
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 一的除外:
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他公司合并;
3 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划或者股权激励;
工;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六)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
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 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行: 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4 交易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二) 要约方式;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他方式。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 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三)项、第(五)项、第(六)
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5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让或者注销。 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 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
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 (三)项、第(五)项、第(六)
内转让给职工。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
转让或者注销。
新增:第五章 第二节 独立董
6 无 事 第一百零五条至第一百一十三
条。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内容详见修订后的《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2 月修订)》。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