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⒛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宣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行)(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股权激励有
关 “
事项备忘录3 》(下简称《股 ”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l号》)《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议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表如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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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确定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9
1,授予日符合《股杈激励管理办法》、《股杈激励备忘录》、《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确定的公司高管、核心技术(务)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案)定的激励对象范圊,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票期杈激励计划的情形,司具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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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致同意公司⒛15年股票期杈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zO15年9月1,同意63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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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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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先平、范乐天、高文生
201s年 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