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15-063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购销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贰亿柒仟叁佰万元整(含税价)
合同生效条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有利于推广无色超硬材料单晶在珠宝和工艺品领域的应用,有利于提升双方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合同双方在渠道、技术及产品方面的优势互补,有利于提升合同双方的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一、审议程序情况
该合同的签订无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无色超硬材料单晶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名称:深圳市金茂燊珠宝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16室法定代表人:林茂坚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2月15日
经营范围:金银饰品、黄金制品、铂金制品、钻石饰品、珠宝玉器的销售(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限制项目)。
2、深圳市金茂燊珠宝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暂无法披露该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3、深圳市金茂燊珠宝有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该合同的签订属于上市公司新产品新业务新领域的拓展。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人民币贰亿柒仟叁佰万元整(含税价)。
2、结算方式:每月5日前预付定金,每月分3次提货。提货前付清当次货款。购货方未付货款,销货方有权拒绝支付产品,直至解除本合同。
3、合同签署时间:2015年7月13日
4、合同生效时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5、合同期限: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销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其他:合同对《关于黄河旋风无色超硬材料单晶质量控制相关标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金额为27300万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66206万元的16.43%,合同的执行预计将提升公司2015年、2016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二)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本合同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实现产品转型升级,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保持公司业绩的持续和平稳。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当事人如发生违约行为,公司可按照合同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深圳市金茂燊珠宝有限公司签订的《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