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上海贝岭 证券代码:600171 编号:临2018-06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苏州同冠微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苏州同冠微电子有限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的议案》,基于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同意公司出售持有的苏州同冠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同冠”或“标的企业”)部分或全部股权,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准。
苏州同冠成立于2012年12月14日,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万元,系张家港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7500万元,占70%股权;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占10%股权;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950万元,占7.8%股权;刘晓萌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7.2%股权;张家港市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50万元,占5%股权。
经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详见:京信评报字(2017)第194号】,截至2017年6月30日,标的企业总资产合计为人民币34232.62万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11141.14万元,标的企业价值(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3091.48万元,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人民币1801.14万元。
日前,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与张家港市骏马钢帘线有限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以总价人民币1950.00万元出售公司持有的苏州同冠7.8%股权,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该股权转让款。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对苏州同冠的初始投资成本为1950万元,此次转让该股权的投资收益为零。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