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71 股票简称:上海贝岭 编号:临2016-01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日前,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贝岭”或“公司”)通过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介绍,与柴婷婷签署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将公司位于上海市虹梅路999弄9号601室的房产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柴婷婷。
公司201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出售上述房产(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15-04)。
柴婷婷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出售房产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认购方:柴婷婷
认购房产:上海市虹梅路999弄9号601室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 (单位:万元,截止2016年2月29日)
竣工 购置 面积 已提 房屋
房屋所有权编号 原值 用途
时间 时间 (平方米) 折旧 净值
闵2003064031 1995年 1995年 55.61 16.13 11.97 4.16 员工宿舍
2、本次出售的房产不存在抵押或质押情况,不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
200万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1)认购方应于签订本合同15日内支付85万作为第一期款项。
(2)本公司同意认购方通过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11万元贷款的形式支付第二期款项。
(3)待房屋交付后由认购方直接将尾款4万元支付给本公司。
3、交易标的的交付
在房产交易中心出具以认购方为权利人的房地产权证且本公司已收到除尾款外的其他款项后15日内,双方对该房地产进行验看、清点,确认无误后由本公司交付认购方,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完成交易标的交付。
(二)交易合同的定价情况
公司委托中介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出售此房屋,成交价格为3.60万元/平方米。
此房产出售的交易价格能够公允地反映交易日交易标的的市场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未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出售资产的目的
此房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综合考虑目前房价趋势、维护成本和资金收益,对此房产进行变卖处置能盘活公司资产,回笼资金。
2、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出售资产将使公司本期净利润增加约126万元。
七、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