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中(法院已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6.4 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审理完毕,暂无法确定
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
所属子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一建集团”或“原告”)因成都恒大天府半岛六期工程项目业主成都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心怡房产”或“被告”)拖欠工程款,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就成都恒大天府半岛六期工程项目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结算款 58,837.70 万元;
3、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因迟延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 5,205.87 万元(暂计);
4、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因迟延支付工程结算款的违约金(以 58,837.70万元为基数,按每日 10%/365 的标准,自起诉之日计至实际支付之日);
5、确认原告就前述全部诉讼请求金额对其承建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延线广福社区的成都恒大天府半岛六期 61#-64#、67#-69#楼主体
及配套建设工程拍卖或折价价款在被告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6、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
2021 年 12 月 6 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1)粤 01 民初
2607 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本案(详见公司临 2021-073 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 01 民初 2607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一建集团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或扣押成都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640,435,742.2元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所属子公司一建集团作为原告就案涉工程在被告欠付的范围内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已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故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