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77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3.62 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
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一建集团”或“原告”)因盱眙恒大温泉小镇项目业主淮安恒悦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恒悦置业”或“被告”)拖欠工
程款,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 年 12 月 23 日,广州市黄埔区
人民法院出具了(2021)粤 0112 民初 43526 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本案。
本诉讼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解除相关协议,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已结算工程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36,150.19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与理由
2019 年 11 月 27 日,被告与原告就盱眙恒大温泉小镇首期 A-4~A-6 地块主
体及配套建设工程签订《盱眙恒大温泉小镇首期 A-4~A-6 地块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续又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和委托工程书。
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依约履行施工义务,根据案涉合同及补充协议有关约
定,被告应付原告进度款及相关奖励共计 39,920.06 万元。截止目前,被告仅支付了 16,197.53 万元,且未与原告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拖欠金额达 23,722.53
万元,并已造成案涉工程于 2021 年 8 月 15 日停工。经原告核算,案涉工程的结
算金额为 51,508.01 万元,扣除被告已付款 16,197.53 万元,被告还须支付原告工程结算款 35,310.48 万元。
原告认为被告已构成严重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就盱眙恒大温泉小镇项目建设工程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工程款 35,310.48 万元。
3、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进度款违约金 839.71 万元(暂计至
2021 年 12 月 5 日)。
4、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因迟延支付工程结算款的违约金(以 35,310.48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计至实际支付之日)。
5、判令确认原告就被告拖欠的上述款项对原告承建的位于江苏省盱眙县新扬高速以北片区地块的盱眙恒大温泉小镇首期 A-4~A-6 项目建设工程、盱眙恒大温泉小镇东门主入口形象大门主体工程,盱眙恒大温泉小镇临时样板房主体工程的拍卖或折价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6、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全部诉讼相关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所属子公司一建集团作为原告就案涉工程在被告欠付的范围内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已在立案时一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故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