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0-042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 沪建 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 沪建 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建工”)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了《上海建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不超过 1.0 亿元,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0 元/股(含 4.20 元/股)。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临 2019-056)公告。
(二)2020 年 5 月 20 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8,457,9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回购最高价格 3.52 元/股,回购最低价
格 3.12 元/股,回购均价 3.45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6,369.0756 万元(不含交
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9年10月3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临2019-045)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8,904,397,728 100% 8,904,397,728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18,457,984 0.21%
合计 8,904,397,728 100% 8,904,397,728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8,457,984 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将上述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