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4-056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
时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
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通知董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在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中需要,节约财务费用、降低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代开非融资性保函,在 1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金额内循环操作,代开保函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下
列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议案》。
另: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变更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太原重工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8)。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