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9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72,855,77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5.0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苏壮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并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举董事、总经理朱昌一先生代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苏壮强、温德纯、钟田丽、刘永泽、贵
立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王舟波、姚武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刘思生先生、财务总监潘文戈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72,855,777 100.00 0 0.00 0 0.00
2、议案名称: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72,855,777 100.00 0 0.00 0 0.00
3、议案名称: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72,855,777 100.00 0 0.00 0 0.00
4、议案名称: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72,855,777 100.00 0 0.00 0 0.00
5、议案名称: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72,855,777 100.00 0 0.00 0 0.00
6、议案名称: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72,855,777 100.00 0 0.00 0 0.00
7、议案名称: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72,855,777 100.00 0 0.00 0 0.00
8、议案名称: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72,855,777 100.00 0 0.00 0 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
普通股股东 569,729,296 100.00 0 0.00 0 0.00
持股1%-5%普
通股股东 0 0.00 0 0.00 0 0.00
持股 1%以下
普通股股东 3,126,481 100.00 0 0.00 0 0.00
其中:市值50
万以下普通
股股东 9,600 100.00 0 0.00 0 0.00
市值50万以
上普通股股
东 3,116,881 100.00 0 0.00 0 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联美量子股份 3,126,481 100.00 0 0.00 0 0.00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王冰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