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19—018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员工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情况:截至2019年3月13日,公司董事长张夕勇、董事兼总经理巩月琼、董事兼副总经理陈青山、监事长邢洪金、监事吴海山、监事杨巩社、副总经理宋术山、副总经理常瑞、副总经理杨国涛、副总经理吴越俊、副总经理武锡斌、副总经理张伟、财务负责人李艳美、董事会秘书龚敏以及部分员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票8,0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00%。
本次增持的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于任职期间在增持完成后3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2019年3月13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以及部分员工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张夕勇、董事兼总经理巩月琼、董事兼副总经理陈青山、监事长邢洪金、监事吴海山、监事杨巩社、副总经理宋术山、副总经理常瑞、副总经理杨国涛、副总经理吴越俊、副总经理武锡斌、副总经理张伟、财务负责人李艳美、董事会秘书龚敏以及部分员工。
2、本次增持前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情况:
姓名 已持有股份(股) 持股比例
张夕勇 140608 0.0021%
巩月琼 110700 0.0017%
邢洪金 30600 0.0005%
宋术山 115600 0.0017%
陈青山 74800 0.0011%
张伟 49300 0.0007%
杨国涛 151300 0.0023%
吴越俊 74400 0.0011%
吴海山 21300 0.0003%
龚敏 149300 0.0022%
李艳美 35000 0.0005%
杨巩社 20400 0.0003%
合计 973308 0.0146%
二、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截至2019年3月13日,公司董事长张夕勇、董事兼总经理巩月琼、董事兼副总经理陈青山、监事长邢洪金、监事吴海山、监事杨巩社、副总经理宋术山、副总经理常瑞、副总经理杨国涛、副总经理吴越俊、副总经理武锡斌、副总经理张伟、财务负责人李艳美、董事会秘书龚敏以及部分员工,共计365人,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总计增持公司股份8,0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00%。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1)本次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共计14人),增持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增持时间 本次增持数 本次增持均 增持后持股 增持后持股
量(股) 价(元) 数(股) 比例
张夕勇 2019.3.13 42200 2.25 182808 0.0027%
巩月琼 2019.3.13 134600 2.25 245300 0.0037%
邢洪金 2019.3.13 71300 2.24 101900 0.0015%
宋术山 2019.3.13 82600 2.24 198200 0.0030%
陈青山 2019.3.13 135400 2.22 210200 0.0032%
武锡斌 2019.3.13 170500 2.22 170500 0.0026%
张伟 2019.3.13 70600 2.21 119900 0.0018%
常瑞 2019.3.13 135900 2.21 135900 0.0020%
杨国涛 2019.3.13 118100 2.21 269400 0.0040%
吴越俊 2019.3.13 76600 2.22 151000 0.0023%
吴海山 2019.3.13 35900 2.21 57200 0.0009%
龚敏 2019.3.13 49400 2.21 198700 0.0030%
李艳美 2019.3.13 49900 2.22 84900 0.0013%
杨巩社 2019.3.13 24700 2.21 45100 0.0007%
合计 1197700 2171008 0.0325%
(2)本次增持的员工共351人,共计增持公司股份6,80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21%。
三、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管承诺,于任职期间在增持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买卖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