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4-132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除已披露的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外,未发生该事项相关进展。
● 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
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 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 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5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 理工作。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为 25.53 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
模为 17.54 亿元,涉诉债务规模为 16.63 亿元,除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环保)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天福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福)的银行账户外,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及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所有银行账户被冻结,严重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并且,重要子公司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试产的产量较低,结合公司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 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已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类、规范类的相关情形符合前述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续亦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15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在生产恢复方面,公司的生产恢复工作仍在进行,试产的产量较低, 离完成真正意义的复工复产仍有相当差距。公司最终能否彻底完成复工复产, 实现可持续的正常生产经营,仍具有不确定性。
● 因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 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尚未解除。
●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496.41 万元,
亏损同比增加 28,819.17 万元;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1,295.78 万元,亏损同比增加 28,120.34 万元;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518.78 万元,期末净资产由 正转负。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合
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
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及中科新材所有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
●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
份 2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 200,000,000 股,且已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 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石嘴山中院)出具的(2024)宁 02 破申 1 号《决定书》及(2024)宁 02
破申 2 号《决定书》,申请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德运新企业管理咨询(乐清)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科新材分别以公司、中科新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石嘴山中院申请对公司、中科新材进行预重整,经石嘴山中院审查,决定对公司、中科新材启动预
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
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现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及预重整进展情况
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收到石嘴山中院关于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及指定预重
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决定书》,同意对公司、中科新材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
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
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3)。
2024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启动债权申报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0),启动预重整债权申报工作。各债权人于 2024年 7 月 8 日(含当日)前,根据《债权申报指引》(详见债权申报系统网站)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90),为顺利推进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程序,临时
管理人启动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含
当日)前到临时管理人指定地点或邮寄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临时管理人电子邮箱,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期限。
2024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
人延期暨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01),临时管理人考虑到多家意向投资人向其表示因内部审批流程等原因,尚未准备完毕报名材料,
临时管理人决定延长重整投资报名期限,报名截止日期由 2024 年 6 月 28 日延长
至 2024 年 7 月 8 日,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及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工作截止日期
不变。如提前截止的,将另行通知。除上述时间调整外,公开招募和遴选的其他信息不变,具体报名材料与投递方式详见原《招募公告》。
2024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4-119)。
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公司重整及预重整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审计评估、重整投资人遴选等工作。
二、风险提示
(一)重整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5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债务及经营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为 25.53 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为 17.54 亿元,涉诉债务规模为 16.63 亿元,除子公司华辉环保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天福的银行账户外,公司、中科新材及恒力国贸所有银行账户被冻结,严重
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并且,重要子公司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试产的产量较低,结合公司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三)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因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
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年 4 月 30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
(四)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类、规范类的相关情形符合前述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续亦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5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1、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在生产恢复方面,公司的生产恢复工作仍在进行,试产的产量较低,离完成真正意义的复工复产仍有相当差距。公司最终能否彻底完成复工复产,实现可持续的正常生产经营,仍具有不确定性。
2、因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解除。
(六)业绩亏损事项的风险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496.41 万元,
亏损同比增加 28,819.17 万元;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1,295.78 万元,亏损同比增加 28,120.34 万元;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518.78 万元,期末净资产由正转负。
(七)涉及诉讼事项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