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4-051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持有宁夏
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 20,00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9.20%。
● 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0,000 万股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冻结,本次被冻结的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0%。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冻结数量 20,000 万股,
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0%。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通知,获悉其收到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广东
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中能、武汉晨鸣
万兴置业有限公司、虞建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4)粤 01 民初
327号】 《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将上海中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20,000
万股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股份是 冻结起始日 冻结到期日 冻结申请 冻结
量(万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否为限售股 人 原因
2024 年 4 月 2027 年4 月 广东省广
上海中能 20,000 100% 29.20% 否 29 日 25 日 州市中级 诉讼
人民法院
合计 20,000 100% 29.20%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累计被冻结数量 合计占其所持股 合计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累计被标记数量
(万股) (万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上海中能 20,000 29.20% 20,000 0 100% 29.20%
合计 20,000 29.20% 20,000 0 100% 29.20%
三、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截至目前,上海中能存在 1 笔债务逾期,债权人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已提起诉讼,诉讼金额为 1,215,659,454.72 元(暂计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本次股权被冻结亦是因该笔债务导致。
截至目前,上海中能需承担担保责任的债务有 4 笔,主债务人为公司或公司
控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具体如下:
序号 债权人 主债务人 债务余额 备注
1 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科新材 69,368,646.23 借款
2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 中科新材 91,769,400.00 借款
3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新材 110,117,937.20 借款
4 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宁科生物 100,000,000.00 股权回购款
合计 371,255,983.43
(二)截止目前,上海中能未发行企业债券,未进行信用评级。
(三)上海中能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
(四)本次股份冻结事项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中能、武
汉晨鸣万兴置业有限公司、虞建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所致,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
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预计
无法在 1 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五)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预计无法在 1 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
经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1)。
中科新材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动员重启生产,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 11:00 完成
一级种子接种,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 9:40 完成二级种子罐接种,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 18:40 完成发酵罐接种,但前述生产恢复活动,最终能否彻底完成复工复产及实现正常生产经营仍具有不确定,基于审慎原则,目前仍维持“无法在 1 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预计。因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5)。
(六)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及中科新材尚未收到石嘴山中院关于受理预重整及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石嘴山中院受理,公司及中科新材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石嘴山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5)。
(七)即使石嘴山中院正式受理预重整或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
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类、规范类的相关情形符合前述
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5)。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