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合计 110,117,937.20 元;自 2023 年 4
月 26 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案件受理费 704,297 元;保全费 20,000
元。
●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科生物)重要控
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年 4 月 8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鉴于公司仍存在流动性问题,并且尚未明确解决方案,中科新材预计无法在 1 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
● 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皆为负值,经
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皆为负值,鉴于公司目前处于纾困阶段,公司流动性问题尚无明确解决方案,受纾困资金规模和时间限制、职工薪酬不能按时支付、短期债务到期无法偿还及诉讼不断增加的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
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约 260万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银行)作为原告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兴庆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对被告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公司、中科新材、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等相关责任主体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月 30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8)。
公司收到兴庆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宁 0104 民初 6506
号、(2023)宁 0104 民初 6515 号、(2023)宁 0104 民初 6572 号、(2023)宁
0104 民初 6864 号,兴庆区人民法院对上述资金借款合同纠纷作出判决,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3-066)。
公司收到兴庆区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2024)
宁 0104 执 3304 号、(2024)宁 0104 执 3308 号(、2024)宁 0104 执 3310 号、(2024)
宁 0104 执 3313 号】等相关法律文书,兴庆区人民法院对上述资金借款合同纠纷
作出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8 日、3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6、临 2024-008)。
二、本次诉讼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兴庆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4)宁 0104 执3304、3308、3310、3313 号之一】,兴庆区人民法院对上述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裁定如下:
(一)拍卖被执行人宁科生物持有的黄河银行 3,586 万股的股份;
(二)拍卖被执行人恒力国贸名下位于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恒泰商务大厦18 层 1、2、3、4、5、6、7、8、9、10 号办公用房(产权证号:房权证金凤区字第 2015075047、2015075048、2015075049、2015075050、2015075051、2015075052、2015075275、2015075278、2015075277、2015075284 号)房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风险提示
(一)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1、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_退市与风险警示,第八节_其他风险警示 9.8.1“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中“(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
重影响且预计在 3 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已被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鉴于公司仍存在流动性问题,并且尚未明确解决方案,中科新材预计无法在 1 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
2、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6,960.08 万元,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8.43 万元,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皆为负值,鉴于公司目前处于纾困阶段,公司流动性问题尚无明确解决方案,受纾困资金规模和时间限制、职工薪酬不能按时支付、短期债务到期无法偿还及诉讼不断增加的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_退市与风险警示,第八节_其他风险警示 9.8.1“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中“(六)最近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涉及诉讼事项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
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约 260 万元。
四、本次诉讼的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