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宁科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3-068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
订 修订前 修订后
事
项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份比例在 30%以上或者选举两名以上
…… 独立董事的,实行累积投票制。
……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并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并
公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根据需要,设独立董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根据需要,设独立董
司 事四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事四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章 (会计专业人士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 (会计专业人士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
程 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 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
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受聘的公司及主要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判断的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关系的董事。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中涉及董事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 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中涉及董事
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
第一百零九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
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
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第一百零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 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独立董事: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一)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 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子女;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子女;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 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
(四)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员;
业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 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 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
(六)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负责人;
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往来的单位担任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 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七)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 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举情形的人员; 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公司控股
(八)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
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
照相关规定未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企
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
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
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
时披露。
第一百一十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第一百一十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
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
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 (二)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
求的独立性; 求的独立性;
(三)具有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 (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
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
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 验,并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 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名时未取得独 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名时未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参加最近 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 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
(五)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公司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
章程要求的其他条件。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百一十二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 第一百一十二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
选举和更换的规定: 选举和更换的规定: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
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 者合并持有公司己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 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
会选举决定; 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二)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
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 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事的权利。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 上述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
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 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被提名人应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 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 选人。
开声明; (二)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
(三)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 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开前,公司董事会应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容;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四)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 良记录等情况,并对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将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应当就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由上海 其他条件作出公开声明。
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三)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
格进行审核。该所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出异议的,公司可按期召开股东大会,选 确的审查意见。
举独立董事;对于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 公司应当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
选人,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 会召开前,按照规定披露相关内容,并将独立董事,应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上股东大会规则》延期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