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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科生物:宁科生物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8

宁科生物:宁科生物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宁科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3-065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借款本金及逾期还款利息合计 68,835,246.23 元;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逾期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391,910 元;财产保全费 4,858 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尚处于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对本次诉讼事项存在异议,将依法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资金借款合同纠纷,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投)作为原告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凤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对被告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虞建明、公司、吴江明、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等相关责任主体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月 6 日披露的《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5)。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金凤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宁 0106 民
初 484 号,金凤区人民法院对上述资金借款合同纠纷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科新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宁国投借款
67,988,246.23 元,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847,000 元,合计 68,835,246.23 元;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的逾期还款利息,以借款本金 67,988,246.23 元为基数,按照
14.6%/年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

  (二)如被告中科新材未履行清偿义务,原告宁国投有权对处分被告中科新材提供的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上海中能、虞建明、公司、吴江明等相关责任主体对被告中科新材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上海中能、虞建明、公司、吴江明等相关责任主体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中科新材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96,035 元,公告费 560 元,合计 396,595 元,由原告宁国投负
担 4,685 元,被告上海中能、虞建明、公司、吴江明、中科新材等相关责任主体
负担 391,91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原告宁国投负担 142 元,被告上海中
能、虞建明、公司、吴江明等相关责任主体负担 4,858 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处于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对本次诉讼事项存在异议,将依法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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