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8-076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详见:临2018-074号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一、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6月
资产总计 353,382,663.24 352,511,129.63 336,995,226.32 339,217,861.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70,953,912.91 169,071,799.40 171,993,552.55 176,224,976.49
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 163,250,443.70 156,868,210.07 189,458,115.53 91,197,942.58
净利润 2,576,231.43 1,180,396.07 3,860,049.50 4,421,278.63
归属于股东的扣除非 -2,862,763.95 828,892.41 566,539.85 1,859,126.4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6月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9 0.007 0.023 0.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9 0.007 0.023 0.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1 0.005 0.003 0.011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35 0.688 2.257 2.5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039 0.483 0.331 1.067
益率(%)
每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元/股) 1.011 1.000 1.017 1.042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应当披露的交易中第9.3、9.7条、第十章关联交易中第10.2.5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述相关规定中对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的交易应出具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标准。公司持有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公司)60.21%股权,华辉公司是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为减少交易成本,公司未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计、评估。
经公司与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房地产)协商,一致同意以华辉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上浮8%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即1.098元/股,本次交易总额为3,843.00万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华辉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随着国内环境治理要求的提高,对活性炭产品的需求将会有所增加。华辉公司2018年在脱硫脱硝用活性炭及水处理活性炭领域的产品订单增加,现有订单已满负荷生产。鉴于对华辉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盈利能力的信心,公司决定购买盛泰房地产持有的华辉公司20.6951%股权,进一步增加公司持有华辉公司股权的比例,增加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O一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