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
回 函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我 司于⒛18年7月20日收到贵司发来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现回复如下:
一、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虞建明先生没有正在筹划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事项;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 组 、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在⒛18年7月19日、7月⒛日贵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虞建明先生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回复。
上海中能企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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