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8-012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蒋伟明、杭州武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林置业)等合计持有的合肥中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中航新能源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2月13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临2018-010号公告)。
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存在质押和冻结的情况,经公司核查情况如下:一、合肥中航新能源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合肥中航新能源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号
1 杭州武林置业有限公司 货币 9,439.0185 32.51%
2 蒋伟明 货币 5,000.0000 17.22%
3 赣州经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货币 3,225.5340 11.11%
4 安徽佳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 2,656.0000 9.15%
5 新疆盛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货币 2,419.3834 8.33%
6 新余鑫航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货币 2,419.3834 8.33%
7 安徽浩荣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1,450.0000 4.99%
8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870.9815 3.00%
9 芜湖瑞业二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货币 807.1095 2.78%
10 上海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 584.0000 2.01%
11 深圳前海盛世福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货币 161.3058 0.56%
合计 -- 29,032.7170 100%
二、标的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序 登记编号 出质人 出质股权数 股权比例 质权人 股权出质设
号 额(万元) 立登记日
1 3401002015 武林置业 3000 10.33% 赣州经新投资中 2015.12.25
00001000 心(有限合伙)
2 3401002016 武林置业 2903.2717 10% 深圳盛屯集团有 2016.12.29
00000000 限公司
(一)根据《关于合肥中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投资协议》、《关于<关于合肥中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关于<关于合肥中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及《股权质押协议》,为确保赣州经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经新)之投资利益,武林置业将其持有的合肥中航新能源30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持股比例为10%)质押给赣州经新,质押期限自2015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25日,上述股权完成工商质押登记手续。截至目前,该股权仍处于质押状态。
注:2015 年底《股权质押协议》签署之时,武林置业持有的合肥中航新能
源30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持股比例为15%,但后因合肥中航新能源进行了增资,
截至目前,该质押股权比例对应持股比例被稀释为10.33%。
(二)2016年12月21日,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
与合肥中航新能源签署《借款合同》(编号:20161221),由盛屯集团向合肥中航新能源提供贷款3000万元,以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借款期限为180日。为担保上述债权债务,盛屯集团与武林置业签署编号为2016122101之《股权质押合同》,约定武林置业将其持有的合肥中航新能源2903.2712万元注册资本(对应持股比例为 10%)质押给盛屯集团,质权以主合同义务履行完毕而终止。2016年12月30日,上述股权完成工商质押登记手续。截至目前,该股权尚未解除质押。
三、标的公司股权冻结情况
序 被执行人 股权数额 持股比例 执行法院 执行通知书文号
号 (万元)
1 武林置业 3500 12.06% 湖北省黄石市中 (2017)鄂02民初44号
级人民法院
2 蒋伟明 1000 3.44% 湖北省黄石市中 (2017)鄂02民初44号
级人民法院
2016年2月1日,徐文平与武林置业、蒋伟明、徐锦明签署《协议书》,约
定武林置业将其持有的合肥中航新能源73%股权中的2%股权折价3600万元转
让给徐文平,武林置业承诺合肥中航新能源最迟于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上
市,如未完成的,武林置业将对股权予以回购。同时,蒋伟明、徐锦明同意对上述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徐文平完成股权转让款缴纳,但武林置业未对股权变更办理相应工商登记手续,且未于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合肥中航新能源上市。
2017年7月,徐文平因与武林置业、蒋伟明、徐锦明上述股权转让纠纷而
将后者诉至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被告武林置业退还股权款3600万
元并按年12%支付利息,同时蒋伟明、徐锦明对武林置业的上述债权债务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
同日,徐文平向该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武林置业、蒋伟明、徐锦明相应财产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2017年7月20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鄂02民初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武林置业、蒋伟明、徐锦明相应财产予以冻结,并于2017年7月31日对武林置业、蒋伟明分别所持的合肥中航新能源35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持股比例12.06%)、10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持股比例3.44%)投资权益予以冻结,冻结期限至2019年7月30日。
2017年11月7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鄂02民初4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徐文平胜诉。截至目前,该股权转让纠纷正处于二审审理阶段,冻结股权亦尚处于冻结状态。
截至目前,合肥中航新能源受限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受限比例 受限原因
杭州武林置业有限公司 3,000.0000 10.33% 质押
1 (合计受限32.39%) 3,500.0000 12.06% 冻结
2,903.2717 10.00% 质押
2 蒋伟明 1,000.0000 3.44% 冻结
合计 10,403.2717 35.83% --
截至目前,合肥中航新能源未受限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未受限比例
1 杭州武林置业有限公司 35.7468 0.12%
2 蒋伟明 4,000.0000 13.78%
3 赣州经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225.5340 11.11%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未受限比例
4 安徽佳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656.0000 9.15%
5 新疆盛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19.3834 8.33%
6 新余鑫航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419.3834 8.33%
7 安徽浩荣投资有限公司 1,450.0000 4.99%
8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870.9815 3.00%
9 芜湖瑞业二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07.1095 2.78%
10 上海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84.0000 2.01%
11 深圳前海盛世福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1.3058 0.56%
合计 18,629.4453 64.17%
综上,截至目前,合肥中航新能源受限股权比例合计为 35.83%(其中:质
押股权比例20.33%,冻结股权比例15.50%),未受限股权比例合计为64.17%。
标的公司转让不售限股权比例大于公司拟收购比例,故上述股权权利限制的情形不会对本次收购的股权转让造成障碍。
本次收购,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